香港信託或公司服務簡介1
时间:2018/6/11
由2018年3月1日(「生效日期」)起,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處長」)申請牌照,才可提供信託或公司服務,並須遵守相關的法定客戶盡職審査及備存紀錄的規定有關的條文載於《 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
該條例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 1)。經修訂的《打擊洗錢條例》將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規定涵蓋範圍擴大至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人士(包括律師,專業會計師,地產代理及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以上人士若從事相關經營領域或交易,例如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便須申請牌照。彌敦商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將於2018年3月1日起被視作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並須向新及現有客戶實施客戶盡職審査措施及備存紀錄規定。彌敦商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亦提供服務,協助其他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申請牌照。
由2018年3月1日(「生效日期」)起,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处长」)申请牌照,才可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并须遵守相关的法定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规定有关的条文载于《 2018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修订)条例》
该条例修订《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第615章)(「《打击洗钱条例》 1)。经修订的《打击洗钱条例》将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规定涵盖范围扩大至指定非金融企业及行业人士(包括律师,专业会计师,地产代理及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以上人士若从事相关经营领域或交易,例如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便须申请牌照。弥敦商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3月1日起被视作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并须向新及现有客户实施客户尽职审查措施及备存纪录规定。弥敦商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亦提供服务,协助其他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申请牌照。